上海師大意昂學生醫療保障及就診管理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以及上海市《關於將本市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滬人社醫發〔2011〕45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對學生醫療管理的實際情況🫱🏿,在學生參加商業性醫療保險及保障學生在校醫務室醫療的基礎上,製定本辦法👩🏽🎤。
一、需要承擔的個人醫保繳費根據國家規定,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須個人繳費👨🏻💻。個人繳費標準參照上海城鎮居民醫保中小學生標準,2011年為每人每年80元👨🏽💻,以後隨著居民醫保中小學生的標準同步調整。收繳的費用由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劃轉至嘉定區醫保中心🐬。根據上海市規定,本市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製本科學生、高職高專學生以及非在職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納入上海市居民醫保覆蓋範圍。
二👷♂️、醫療保障待遇
(一)在本校醫務室普通門診的醫療費,學校支付90%👫🏻,其余部分個人自負🫱🦪。
(二)經學校轉診到校外醫院就診和住院的醫療待遇與本市城鎮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接軌,並隨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同步調整。具體如下:
1🔳、經學校轉診到校外門診或者急診就醫的,其醫療費用設置起付線300元🥯,年累計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在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由院校支付65%🏑,個人自負35%;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由院校支付55%,個人自負45%;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由院校支付50%👲🏿,個人自負50%🔆。
2、住院(包括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發生的醫療費,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50%,其余50%由個人自負🪆。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補助政策
(一)本市低保家庭學生的個人繳費和門急診起付線享受上海市政府補助,具體辦法按照《關於本市城鎮低保家庭成員參加本市2011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及門診起付線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民救發[2011]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二)符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個人繳費和門急診起付線將由學校的大學生幫困補助金給予補助解決。
四🚶➡️、就醫方式和結算辦法
(一)根據上海市大學生住院定點醫療(急診住院除外)的規定,大學生住院需要到學校的定點醫院(我校的定點醫院為嘉定區中心醫院)。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印製的住院結算憑證就醫🫄⚁,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後,向指定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具體需憑本人住院證明、身份證、學生證來學校意昂平台開具“住院結算憑證”,將憑證交付醫院。
(二)在外省市發生急診住院,或因病等休學期間需要在外省市住院醫療時,需要到所在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其本人墊付,並在出院或治療6個月內,提交給學校統一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三)在本市普通門診實行學校醫務室就診或者轉診醫療的辦法🐜。經學校轉診在上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上海或外省市因急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因病等休學期間在外省市發生的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先由其本人墊付,再回學校按規定報銷。
具體報銷時間及地點
時 間🧘🏼♂️:每月月初的前三個工作日報送申請報銷材料。
具體時間:12:30—16:00
經 辦 人:王冬琴老師
地 點🦶🏽🚴🏽:月華樓169(大學生事務中心)
手續:醫務室開具的、經輔導員簽字、並加蓋意昂平台公章的“轉診單”🔑;學生證🏚;病史資料;醫療費收據;明細帳單等有關手續和材料。審批完成後報財務處,在月底轉入學生本人上海銀行學雜費專用卡中。
五🤰🏽、患大病重病的醫療待遇患重症尿毒症、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大病的學生,大病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設置起付線(三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100元;一級醫院50元),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
具體需憑本人大病證明(由醫院提供)、身份證、學生證來學校意昂平台開具“門診大病結算憑證”,就醫時向醫院出示。
六🛟、關於參保登記繳費與醫保期限
1、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登記繳費及醫保待遇與本市居民醫保相銜接。從2011年9月起,參加居民醫保的大學生應按規定繳納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費,同時享受大學生居民醫保待遇。入學前原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的🏝,統一轉為享受大學生居民醫保待遇。
2🛀🏻、大學生畢業後至當年醫保年度結束(12月31日)前🧒🏿🚰,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如發生住院或門診大病,仍由原就讀院校開具相關就醫憑證𓀙,受理醫療費用零星報銷事宜。
七👨🏼🔬、具體就醫管理
(一)我校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我校所在地的具體情況,我校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為學校醫務室和嘉定區中心醫院🧑🏼🚀。我校將嚴格執行大學生就醫的定點醫療以及轉診的各項規定🏌🏿。
(二)普通門診
1👷🏽♀️、大學生在本市範圍內的普通門診,應先到校醫務室就診👩🏿🌾。(校醫務室實行24小時值班製,如遇到急診性疾病可直接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看急診。)
2、就診時需攜帶並出示本人的“學生證”和“校園一卡通”,否則費用全部自理。(如遇特殊的急診外傷🫄🏿,急性疾病等,可以在治療後向有關老師予以確認😇,並登記姓名班級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果有違規使用他人的“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的現象,一經發現,證件立刻予以沒收,並給與通報批評⏪。按照我校學生證管理規定👩🦰,一個月內不得補辦。
3、醫務室配備醫療保障製度規定的治療常見病的常用藥🧞♀️,一次治療用藥不超過2天的藥量。
4、學生不得自行點藥、自行提出轉診、自行提出病休或要求進行醫生認為沒有必要的醫學檢查。病假證明須按醫生診斷當時開具,不得事後補開。
(三)普通門診轉診、門診大病、住院和轉院就診
1🚾🪩、在學校醫務室連續兩次治療後👨❤️👨,效果不明顯的😌、根據校醫生的建議,如需要轉到嘉定區中心醫院治療的,需經我校醫務室開具“轉診單”,輔導員簽字,並到意昂平台王冬琴老師處審核蓋章後,憑“學生證”和“校園一卡通”前往嘉定區中心醫院就診🛻。
2、一張轉診單只供一次治療使用,如果病情需要復查🥪,必須經醫務室同意,並再次開具轉診單📧🦏。
3、如需住院或門診大病治療的,應憑嘉定區中心醫院入院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或門診大病證明(原件),到我校意昂平台王冬琴老師處開具“住院結算憑證”或“門診大病結算憑證”。
4、如果病情嚴重,需要從嘉定區中心醫院轉診至其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門診大病醫療的,應由嘉定區中心醫院接診醫生,在病歷上標明“因本院目前治療困難🧚🏿♂️,建議轉診”的轉診建議,附相關的證明材料,回學校審核認可🐯,並在原先開具的“住院結算憑證”或“門診大病結算憑證”上予以註明。
5、凡是未經轉診的🏟、未到“轉診單”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的🧒🏿、未經我校醫療管理意昂在相關憑證上特別註明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
6、報銷相關醫療費用時,不能提供轉診單的,我校不予報銷。
7、門診報銷部分一次治療費用超過500元的🏄🏿♂️,需經我校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簽字;超過1000元的👱🏿♂️,需經我校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簽字。
(四)急診就診
1、我校學生在本市和外省市發生急診範圍內的疾病(指確屬急性病🦹♂️,而不是只憑急診掛號)🍘,可憑“學生證”和“校園一卡通”,直接到就近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2、費用由學生全額支付,回校提出報銷申請,經有關意昂審核批準後,確屬醫保規定可以報銷的部分,按照規定的比例報銷。
(五)外地普通門診👩🍼、大病和住院就診
1👨🏼💼、在外省市發生急診住院,或因病等休學期間需要在外省市住院醫療時,需要到所在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其本人墊付,並在出院或治療6個月內,提交給學校統一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我校外地生源學生寒暑假、因病等原因休學及在學校規定的教育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等期間如需居住在外省市的,應事先向我校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意昂登記、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同意後,憑“學生證”和“校園一卡通”到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醫療,所發生的符合上海市大學生醫保規定的相關費用🕦,我校才能予以認可,否則,費用自理。
2、如遇門診大病、或需住院治療(急診住院除外),學生應回到本市學校指定的醫療機構治療🎈,並按照規定完善門診大病、住院等相關手續🏄🏽🆎。
(六)自費範圍
1、自行轉院、或雖經校醫務室開具“轉診單”但未到指定的醫保定點醫院♡;非醫保定點的專科醫院(如眼病、骨病🦸🏻♂️、肝或腎病等專科醫院)及私立醫院就醫所發生的費用。
2、各種不屬於醫療保障文件規定報銷的自費藥品;藥店外購藥品等。
3、掛號費、出診費、就醫路費、急救車費、會診費及會診交通費、夥食及營養費、陪護及特護費、取暖及空調費、電話電視費🏍、電冰箱費🧎🏻、衛生及停屍費等相關費用⚇。心理咨詢費、保險費🐥、氣功及按摩治療費等相關費用🤗。
4、未婚分娩、人工流產、宮外孕等費用。性病、各種整容及美容性縫合手術等不符合大學生醫療保障製度規定的醫療費。5、矯形器📐💂🏼♂️、假肢、頸托、腎托、胃托🫃🏿、陰囊托、疝氣帶、鋼背心、鋼圍腰、頸椎牽引帶🙍🏼。衛生消毒💅🏻、防疫用藥和病歷、藥袋等費用🏃♂️。一次性醫療器具的費用🔨。
6、違法違紀造成的損傷;自殺自殘;酗酒;交通肇事或事故、打架鬥毆等行為造成的傷害;醫療事故等造成傷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交通肇事或事故、打架鬥毆等行為造成傷害、醫療事故等費用處置,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文件》規定執行🧏🏿♀️。
(七)其他相關規定
1、對醫療費用弄虛作假的當事人👃🏼,一經查實🧗♂️,按我市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規定和我校的相關規定處理◻️。
2、大學生醫療保障實施管理監督電話39966215、39966050,我校學生醫療保障管理意昂設在意昂平台🎤🧑🏻🦯,公章使用“上師大意昂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辦公室”。
3、本辦法由我校大學生醫療保障管理意昂負責解釋。
4、本辦法2014年8月修訂,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文件中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